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真 許湘杰)“有了法院的裁定,我們的心里就踏實了,這工資算是有著落了!”拿到司法確認裁定書,一位農民工激動地說道。近日,瀘溪縣人民法院洗溪人民法庭聯合洗溪鎮人民調解委員會,通過“人民調解+司法確認”模式,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十余名農民工的討薪糾紛。
據了解,這批農民工受雇在當地種植煙葉,因故被拖欠工資,多次催要無果后,向洗溪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考慮到案件事關農民工群體切身利益、涉及人數較多、社會影響較大,該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迅速啟動聯動機制,聯合洗溪法庭、司法所等力量合力調處。
洗溪法庭獲悉情況后迅速響應,第一時間啟動訴調對接機制,指派經驗豐富的干警主動靠前指導調解。在調解現場,法庭干警與調解員協同發力:一方面向欠薪方釋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律后果,耐心宣講相關法律法規;另一方面耐心安撫農民工情緒,引導他們依法理性維權。經過多輪溝通協商,雙方最終達成一致,簽訂分期支付工資的調解協議。
為確保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和可執行性,洗溪法庭積極引導雙方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,并開辟綠色通道,依法對調解協議的自愿性、合法性進行審查,當場出具民事裁定書,確認調解協議有效。這一裁定賦予了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,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,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,為農民工討薪之路加上了一道堅實的“法律保險”。
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,是瀘溪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深入推進多元解紛工作的一個縮影。“人民調解+司法確認”這一模式,不僅發揮了人民調解成本低、速度快的優勢,又通過司法確認補齊了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不足的短板,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,節省了司法資源,實現了矛盾糾紛的高效、便捷、低成本化解,有力維護了轄區社會的和諧與穩定。
瀘溪法院將繼續加強與基層調解組織的聯動協作,用心用情用力辦好群眾身邊的“小案”,將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、消除在萌芽,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、助力基層社會治理貢獻法院力量。
責編:艾京昆
一審:艾京昆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
